先来说说几个重要的比例,34%,51%和67%,也就是是否能占到1/3、1/2和2/3的比例是很重要的。1/3、1/2和2/3的股份比例对股东赋予了不同的权利。
51%,公司法中规定的一般事项基本上是要求1/2的股份表决通过,而且拥有51%的股权,基本上在董事会也能派出超过1/2的代表,那么公司的日常经营也就能掌控了。
例如: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4%和67%,公司法中规定特别事项要求2/3的股份表决权通过,而拥有67%的股份基本上可以说绝对控制了该公司,但不排除股东协议把该比例提高的可能性。
那么就可以看出来34%的股权是防御性股权,在公司日常经营上虽然没有控制权,但是在重大事情上有否决权。
例如: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我们下面就来看两个小例子,大股东怎么利用股权比例给中小股东挖坑。
案例一:
A、B和C三人是朋友,合伙成立了甲公司,A占60%,B和C各占20%。B和C投资甲公司看中的是A的能力和行业经营,所以也没有参与公司管理。公司成立头两年盈利不多,还象征性分了红,到了第三年A说企业要扩张,要求不分红,B和C觉着可行也没有什么意见。但是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公司也没有分红,B和C就有意见了,看着企业越来越红火,规模越来越大,可自己还是颗粒无收,于是强烈要求A分红,但遭A拒绝。于是B和C想转让股份,但来看下上面提到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A不同意B和C转让股份,或者受让B和C的股份那么B和C一点办法也没有。A可以同意B和C对外转让股份,但是有这样一个大股东,谁愿意要你的股份。A绝对不会同意受让B和C的股份,为什么呢,有100%的股权不好么?对A来说并不好,第一,A购买B和C的股份需要花费大笔银子;第二,拥有60%的股权已经有了绝对控制权,用“不分红+关联交易”完全可以坐享100%的收益,而且到公司出问题的时候还只要承担60%的风险,A为什么要放B和C走呢。
当然公司法也有救济制度。
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大股东连续四年不分红,第五年分上一点点,小股东也没有办法。因为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分红的比例。而且大股东控制公司运营,可能大部分收益已经通过他的关联公司运送出去,公司账上不是亏损就是薄利,小股东也是上告无门。
所以在参股一家公司做二股东、三股东时,股东协议一定要签好,公司法虽然规定五年,但是可以在股东协议里约定为两年,或者协议每年利润的多少百分比必须分红,除非100%的股东同意不分。这些比例都可以在股东协议里约定。
或者更好的办法是约定小股东提出退股时,大股东必须按净资产无条件回购小股东的股份。
在防范大股东向他自己的关联公司运送利益、在账面上做空公司上,小股东可以在股东协议里约定,公司每年必须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部审计,第三方机构由小股东指定,费用由公司承担。要不然小股东分到的红利还不及请个审计机构的费用。
案例二:
我们再来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大股东怎么用1块钱来套小股东的99块钱。
甲设立A公司,占股70%,A公司再设立B公司,占股70%,以此类推一直到E公司,总共有五层关系,每层关系母公司都占子公司70%的股份。那么甲实际控制着A、B、C、D、E 五个公司。我们来算算甲控制E、拥有E70%的股份,实际用了多少比例现金。
70%×70%×70%×70%×70%=16.81%
甲实际投资了16.81%的现金就控制了E70%的股权,其他的钱就少通过一层一层设立公司从其他中小股东那里拿来的。当然甲如果大公无私那么他实际能分到的利润也是16.81%,但是甲会这样吗?“不分红+关联交易”或许甲实际拿到的是70%的利润,或者更多。这样的例子在资本市场举不胜举。
以上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例子,如果E是上市公司,那么甲只要在E公司控制30%左右或者更少的股权就能控制E公司,而且实际我们的上市公司头上是一张蜘蛛网,控股股东通过层层设立公司,互相持股,关联持股来控制上市公司。要想达成1块钱玩中小股东99块钱的目标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