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直销行业前景广阔,但是目前我国直销市场还是比较混乱,违法行为也不少。那么,直销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什么违法呢?
直销常见违法行为
一是刻意规避法律规定,在直销员招募活动中违规操作。《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且必须取得直销员证后方可从事直销活动。实际中,一些直销企业为规避法律风险,推卸责任,在直销员招募中,采用各种方式违规操作,如大量培训却少量发直销员证或借用“优惠顾客”“销售顾问”等多种名义,刻意弱化直销员与直销企业的直接关系,模糊直销员的法律定位。
二是在突破审批的直销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直销范围限制规定是指直销企业开展直销活动的区域必须满足通过审批设立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等条件。实际中,直销企业突破审批区域开展直销活动的问题较多,突出方式是发展具有独立经营资格(持有经营执照)的经销商,以开展“传统营销”为名或在非直销区域发展人员、不核发直销员证等方式,“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三是突破审批的直销产品品种开展直销业务。在此方面,执法人员发现通常有3种违法方式: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直销产品范围公告》之外的产品,通过直销方式销售非本企业或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通过直销方式销售未经审批的本企业或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
四是违规开展业务培训。这种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直销企业在开展业务培训时,大量采用“系统领导人”以分系统方式自主组织培训,直销企业仅作形式上审批或组织,认可或默许非直销企业正式员工进行培训授课。
五是存在欺骗、夸大、误导等虚假宣传和推销行为。一些直销企业对于业务培训的放任态度及对团队人员的松散管理,造成在实际培训中忽略法律法规及行为风险,故意混淆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将重点放在发展人员上。更有甚者,直销企业对自身的实力规模、产品功效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或纵容、默许经销商、直销员夸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