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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颁布:直销商城将迎来变革与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3  浏览次数:4773
核心提示:近日,中国人大网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电子支付服务者的责任和义务的综合性

近日,中国人大网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电子支付服务者的责任和义务的综合性法律。据了解,《电商法》共七章89条,预计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有对实践中一些争议问题现实经验沉淀成文,也有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基本规则和平台责任等作出奠基性规定。

目前运作电子商城的直销企业越来越多,外资商城不仅有安利、康宝莱,内资有三生、罗麦、绿之韵、理想科技等,其中大多数商城是直接以直销企业的名义在运作,一般为直销企业的子公司。那么,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制定与颁布,对直销商城会带来怎么样的变革呢?

治理商城假货“零容忍”

网购遇假货一直是消费者的心头之痛。买到假货,是找电商平台理论?还是要平台内网店赔偿?二者谁应承担更大的责任?

据媒体调查显示,2016年经过对19个直销企业的20个热点舆情的事件属性进行分析,涉及打假的两起,即安利打击网络售假和天狮打“假天狮”,两期案件占比约10%,尽管直销行业出现假货相比其他行业较少,看上去假货的制售已经偃旗息鼓。但如果有利可图,假货不可能就此销声匿迹。

“从2012到2016年6月,安利在中国86个城市配合执法部门进行了174次的打假行动,案值超过3.85亿元。”安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些假货,大部分通过电商渠道进行销售,此前安利曾委托全球知名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对国内最大电商平台上售卖的安利产品进行了抽样购买和检验,结果显示46%为假冒产品。”

对于网购假货问题,《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严打互联网虚假宣传

今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微信“中国市场监管”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8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

其中第三部分,其重点执法领域是: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虚假的商品或经营者荣誉评比、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直销领域虚假宣传、保健品领域虚假宣传,被点名的这两个部分,都与直销行业相关。

2017年5月25日,原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课题研究评审会”在山东青岛召开。在《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报告》显示,在对直销企业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的调查中,监管部门认为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虚假宣传、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从事传销活动,违法行为发生比例分别是88.9%、50%、44.4%。在直企经营中易出现问题的原因、环节以及监管分类的依据上,直销企业和工商监管部门的看法相近,排在第一位的同样是虚假宣传。

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随着直销企业纷纷建设网购商城形成了一定影响力,但虚假宣传成为直销行业品牌提升的难题。“社交是直销最基本的属性,所以将社交优势嫁接于电商平台,对直销企业而言并非难事,像中脉的脉宝云店、理想科技的起力GO等,但是并不代表虚假宣传现象也会被嫁接过来。”业内人士表示。

对此,《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商城网购投诉需重视

投诉电话打不通,有效证据难寻,不少网购消费者都感受过维权难的艰难。

据了解,一些直销企业或销售团队为追求业绩,一味采取多拉快跑的形式,不分场合、不分老幼,鼓励发展团队,拉拢下线,以“大单”或追加订单的方式,诱使加入人员下大单,多下单,致使造成不正常的压货、囤货,一旦无法正常解决消化,极易造成矛盾与纠纷,消费者、经销商往往以涉传的名义将直销企业投诉举报到工商、公安部门。

2017年以来,因群体性投诉与纠纷所引发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甚至引起当地公安部门的介入与关注,有些事件被媒体给予了曝光。

“特别是直销企业网购投诉这几年逐渐提升,我们接到大批投诉都是关于消费者在冒充直销企业商城上购买的产品,或者是买了之后产品效果一般,想退货的。面对消费者投诉维权,部分直销企业处理投诉反映迟钝、态度消极、踢皮球,只关注企业自身的利益,没有将积极稳妥地解决群体性事件作为维护市场安全稳定的头等大事。”中国直销维权投诉中心负责人韩兆磊表示。

为了破解这些问题,电子商务法完善了电商争议处理解决规范。根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

业内人士表示,电子商务法不仅重视开放性,更重视前瞻性,以鼓励创新和竞争为主,同时兼顾规范和管理的需要,为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奠定体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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