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是舶来品,产生于美国,在上世纪60、70年代传入欧洲和日本,随后流行于港台,1990年代进入国内。直销在进入国内之初,和传销是同一个概念,两者的英文都是direct selling,即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是中性词。
传统的销售方式是厂商——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每一个环节都会增加成本。直销有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两种形式。单层次直销是去除了大部分中间环节,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多层次直销方式中,直销员可以推荐新的业务员来扩大销售队伍。
1990年代初,改革开放已进行了12年,中国在直销方面仍然是一张白纸,庞大的市场吸引着国外直销企业。
同时,国内市场也因为直销行业的暴利吸引更多的直销公司遍地开花,不仅有外企,本土企业也纷纷成立。有人统计,在1993年,中国几乎所有的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直销公司活动。那么,我国直销为啥被传销化?
有学者分析,传销(或称直销)这种销售模式,在个人月收入达到3000美元以上的国家才能健康发展。而1990年代的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民生活不富裕,人均收入显然达不到传销健康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加上当时国内“下海潮”,一些人发了财,而更多尚处于经济窘迫状态中的人们对此心态失衡,也想追求暴富,这些因素都给传销走上非法道路提供了土壤。
非法传销一时泛滥,致使国务院于1998年4月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将传销和直销全部封杀。
同年10月,国家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雇佣推销员。随后,国家批准了安利、雅芳、天津尚赫等10家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近几年直销行业的高速发展不仅带动了经济的蓬勃,更让有创业热情的人找到了可以大展拳脚的事业平台,但对于直传概念,似乎总有一部分人还是不清楚、不明白、不知道、难区分,那么要如何识别非法传销,选择正规直销呢?
三个“凡是”辨别非法传销1、凡是背离市场经济规律的,即为传销行为
很多人因对创业项目了解较少,被低成本、高回报所吸引,开始反复投身于虚拟币、电子商务、网上商城等项目,所以在考察一个项目时,就看它是否背离了市场经济规律,就比如:传销没有产品或无优质产品,只以人头数为奖金计酬标准,这种就是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庞氏骗局。
2、凡是产品没有创造价值的,即为传销工具
翻看一下媒体曝光的传销名单,就可以发现这些打着创业旗号的传销组织无不是用三无产品或虚拟商品进行销售,将没有价值的产品作为传销工具,欺骗大众参与,以此骗取高额入门费、手续费和培训费。
3、凡是以拉人头为计酬标准的,即为传销
传销是以人头数为计酬标准,不看产品销售业绩,只根据“拉”进来的人计算奖金,实际上就是骗人加入的恶性循环,再通过控制人身自由或控制思维模式的形式管理下级。
已加入直销的家人们,好好看看,别让无知的人再说你是做传销的。大胆跟他们讲自己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