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直销的人,你真的了解直销吗?
其实直销经营方式是舶来品,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传入我国,经历了兴起、混乱、初步规范、禁止、开放等阶段。
1、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直销)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2005年9月1日,涉及《直销法》的两部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其实在之前,我国也出台了多份文件、规定等,例如1994年的《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1995年的《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1997年的《传销管理办法》,来禁止传销活动、规范直销行为。
3、2017年我国对2005年的《直销管理条例》予以了重新修订,该条例确定了直销是合法的,是有法可依的。但在直销经营方式规范的历程中,传销可谓是始终是相伴相生。
直销企业是需要经过申请,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的,而且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可以看出,申请直销的企业不仅要信誉好,还要实力好,为防万一,国家还要求缴纳保证金。如何知道企业是否是经许可的直销企业,除查看许可证外,还可以在网上查询。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进行更新。
想做直销的人,非法传销不能碰,但合法直销,亦需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发财梦”洗脑,失去了辨别的能力。